2019年滁州市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制定本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医疗卫生系统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部门、廉洁部门和服务型部门。
二、工作目标
2019年,重点围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公开
1.任务分工。滁州市人民政府栏目:①办公室负责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采购、政策解读;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③财务科负责财政资金、健康脱贫;④医政科负责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医疗救助、医疗政策、医德医风、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服务、灾害事故救援;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⑥疾控科负责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计划、传染病疫情与防控;⑦爱卫办与宣传科负责健康科普、回应关切、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栏目:①办公室负责公开指南、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机构设置、规划计划、新闻发布会、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决策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②人事科负责机构领导、人事信息;③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负责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④财务科负责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⑤医政科负责招标采购、医疗卫生;⑥规信科负责新媒体运用;⑦爱卫办与宣传科负责回应关切。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栏目设置内容,细化分工,实化责任,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公开要求。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务必每月坚持更新栏目信息,没有更新内容的每3个月发布解释说明;办公室加强日常维护和跟踪,每季度开展一次读网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各单位参照我委机关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做到公开及时、维护有效。
3.依申请公开。委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务必坚持每天浏览依申请公开栏目,严格执行“审核-登记-签批-办理-答复”办理流程和资料归档;在接收到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申请内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申请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解释不予公开原因。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各单位参照委机关依申请公开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4.重大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委机关共承担批准服务信息、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采购5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委相关科室、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各单位按照《滁州市卫健委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附件),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确保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公布,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
2.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做好舆情监测引导。要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遇见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各县市区卫健委、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委报告,市卫健委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地区和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通过主流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遇到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等,负责处置的地区和机关科室要切实担负起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职责,快速反应、争取时间,根据处置进展,及时发布公开。
(四)推进权利运行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卫健委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卫健委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对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公布取得成效、工作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有关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五)推进深化改革和发展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卫健委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医疗卫生系统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与考核,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本级科室绩效和各县(市、区)卫健委年度综合考核。
(二)加强督查审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日检测、月自评、季通报和年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要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同步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三)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舆情收集回应等相关制度。要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卫健系统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备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滁州市卫健委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5日
附件
滁州市卫健委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公开办法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通知》(滁政办〔2018〕37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应分解省政府办公厅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滁政办〔2018〕37号),2019年结合我委机构改革和科室只能调整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公共资源配置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中基本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事业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外,涉及到市卫健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
3、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我委重点领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1、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医疗服务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学校、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发布健康科普知识,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医疗机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要按要求将疾病应急救助信息每3个月汇总、整理、公开。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疾控科、宣传科、医政科牵头负责)
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省及我市出台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信息,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本年度救助标准,按月或按季度公开救助款物的资金管理使用安排等情况。(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
3、灾害事故救援。准确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的公开工作。(疾控科、医政科牵头负责)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及时公开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购的单台200万及以上医用设备(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中标结果和各县(市)采购其他医用设备交易信息。通过链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医政科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
机关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标准
机关相关科室要建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梳理细化本科室牵头的应当公开的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信息类别、信息内容、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方式。批准服务信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通过连接相关网站的方式实时公开;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在对应栏目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信息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体系相关规定,加大考核力度。实时跟踪相关科室发布情况,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信息类别
信息内容
公开属性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方式
1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
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购的单台200万及以上医用设备(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中标结果和各县(市)采购其他医用设备交易信息。
主动公开
实时公开
医政科
连接网址
2
基本医疗卫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国家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医疗政策、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疾病应急救助、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
主动公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链接省卫健委发布的信息,其余信息均在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
疾控科
宣传科
医政科
网站发布
3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本年度救助标准;按月或按季度公开救助款物的资金管理使用安排等情况。
主动公开
7个工作日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网站发布
4
灾害事故救援
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工作。
主动公开
按省卫健委要求公开
疾控科
医政科
网站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