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专家:社会进步指数加拿大列第二
由由非营利组织“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发布,哈佛大学商学院的Michael E. Porter教授和麻省理工学院Scott Stern等人撰写的“2016年社会进步指数”排名近日公布,加拿大排第二,仅次于芬兰。该指数根据营养、医疗、教育、个人安全与权利等十二个领域,对全球一百多个国家进行综合评估。

2016年排在“社会进步程度极高”一类的12个国家依次是
1.芬兰
2.加拿大
3.丹麦
4.澳大利亚
5.瑞士
6.瑞典
7.挪威
8.荷兰
9.英国
10.冰岛
11.新西兰
12.爱尔兰。
加拿大得分最高的三个领域是高等教育机会,人权和“宽容和包容”。得分较低的领域是环境,尤其是温室气体排放和对动物栖息地和生态多样化的保护。
0629S排名第14的日本和排名第19的美国属于“社会高度进步”一类。排在这一类的亚洲国家还有韩国(26),以色列(37),科威特(45),马来西亚(50)和泰国(61)。
有七个国家名列“社会进步程度极低”一类:也门,几内亚,尼日尔,安哥拉,乍得,阿富汗和中非共和国。
